日前市場監管總局制定出臺《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規定》,共40條,將于7月15日起正式施行。新規對從事網絡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經營場所登記、“個轉企”直接變更登記、個體工商戶經營權繼承、跨區遷移、長期未經營個體工商戶市場退出等作出全面細化規定。
“個轉企”流程簡化成本降低
《規定》明確,個體工商戶可以通過變更登記方式轉型為企業,保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、成立時間、名稱字號和相關行政許可,為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提供便利,降低轉企成本。
過去,個體戶如想升級變成公司,需要先注銷個體戶,才能登記(注冊)新公司,店名、成立時間、招牌字號只得全部清零,多年來辛苦積攢的商業信譽也沒法延續。而按照新《規定》,個體工商戶轉企業,不用再重新辦執照。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或者轉型為企業,可以通過變更登記的方式。原來的成立時間、信用信息統統都能保留;就連店名、相關許可證,符合條件的也能保留。此外,《規定》細化了對外投資的規定,明確個體工商戶投資設立或者參股企業的,應當以其經營者作為股東(投資人、合伙人)。
跨區遷移便捷可一照多址
新規明確,個體工商戶跨登記機關轄區遷移到新的經營場所,應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。遷入地和遷出地登記機關應做好信息對接、檔案遷移等工作,為個體工商戶遷移提供便利。
以前,個體工商戶想換個城市開店或是開設分店,需要重新注冊、重新辦證,手續麻煩、成本高。原有字號積累的商譽、口碑也難以延續。而個體工商戶如“線上賣貨,線下開店”,過去登記時既要在線上填網址,還要在線下填地址,手續繁瑣。
新《規定》明確,個體工商戶登記時,應當向其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;僅通過網絡開展經營活動的平臺內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,應當向經營者住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。
《規定》還明確了個體工商戶可以在登記機關轄區內登記數個經營場所,允許個體工商戶持一張營業執照在多個地址經營。對于同時通過線下和網絡開展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,可以在申請登記實體經營場所的同時登記網絡經營場所,實現線上線下經營“一照多址”。
老店傳承可牌子不換
新規明確了經營權繼承的相關要求和材料規范,為個體工商戶傳承、打造“百年老店”提供制度支撐。
一家人經營了幾十年的飯館、商鋪,已漸漸有了名氣、形成了品牌,想傳給子女,過去不僅要更換招牌,還得重新辦手續。而新規明確了經營權繼承的相關要求和材料規范。個體工商戶經營權可以“繼承”,子女接手后可確保牌子不換、生意不斷,為個體工商戶傳承、打造“百年老店”提供制度支撐。
而在健全退出機制方面,《規定》完善了個體工商戶注銷制度,明確個體工商戶正在被立案調查、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或者受到罰款等行政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,不得申請辦理注銷登記。增設了另冊管理制度,規定個體工商戶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兩年未移出的,登記機關對其進行另冊管理,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作出特別標注并向社會公示,不再按照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進行統計和登記管理。
市場監管總局介紹,個體工商戶是我國數量最多的經營主體,是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截至2025年3月底,我國登記在冊個體工商戶已達1.26億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