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秦都市報-三秦網訊(王小麗 記者 文晨)近日,寧強縣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一起非法采砂行政處罰案,被執行人張某某因在嘉陵江河段非法采砂且拒不履行罰款義務,最終被強制繳納1.5萬元罰款,案件順利執結。
2024年3月,張某某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的情況下,駕駛挖掘機在嘉陵江某河段采挖河砂,并雇傭兩人將采挖的砂石拉運至料場堆放,累計拉運67車,砂石體積約600立方米。該行為經群眾舉報后,該河段所在的縣行政執法部門迅速介入查處。
執法部門認定,張某某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》《陜西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》相關規定,認定張某某違法采砂行為成立。據此,執法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,沒收其違法所得砂石,并處罰款1.5萬元。然而,在法定期限內,張某某既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,也未履行繳納罰款的義務。2025年3月,行政執法部門向寧強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法院受理后,依法組成合議庭對該行政處罰決定的合法性進行全面審查。認為該行政處罰決定書事實清楚、證據確鑿,適用法律、法規正確且程序合法,符合法律規定,遂裁定準予強制執行。目前,1.5萬元罰款已全部執行到位。
承辦法官介紹,河砂并非取之不盡的普通資源,非法采砂也絕非簡單挖砂賣錢。在法律層面,這一行為已涉嫌非法采礦,需承擔嚴厲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。守護河砂資源,就是守護家園,河砂是自然饋贈的生態資源,更是法律嚴格保護的礦產。切勿抱有“采砂獲利無大事”的錯誤認知。非法采砂與盜采其他礦產一樣,同樣是非法采礦,應以法律為循,守護河道安瀾、綠水長流。










